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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交易時間有變!3家期貨交易所集體行動
2023-04-27 11:26:56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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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晚間,國內3家商品交易所發(fā)布公告對交易細則進行修訂。





根據(jù)3份公告內容綜合來看,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時(即5月25日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將在日盤第一小節(jié)前增加一次集合競價。夜盤交易中的未成交申報單,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間取消。


業(yè)內人士表示,增加日盤集合競價是交易所優(yōu)化交易機制的舉措,將促進日盤開始交易的價格更加公允,同時降低夜盤結束至日盤開始期間商品價格波動對未成交報單造成的沖擊,有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性。


3家商品交易所集體修訂交易細則


2023年4月26日,上海期貨交易所發(fā)布公告,對《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及《上海期貨交易所連續(xù)交易細則》進行修訂;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fā)布公告,對《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進行修訂。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連續(xù)交易)起,對于開設連續(xù)交易的品種在日盤開始前5分鐘(即08:55至09:00)增加集合競價。


當日,鄭商所發(fā)布了《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修訂案公告,大商所發(fā)布了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辦法》和《大連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的公告。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時(即5月25日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將在日盤第一小節(jié)前增加一次集合競價。


什么是增加日盤集合競價?


根據(jù)上海期貨交易所答記者問,針對增加日盤集合競價作出了具體解釋,目前,每一個交易日每一個合約只有一次集合競價,即開盤集合競價。


開設連續(xù)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連續(xù)交易時段開市前5分鐘內(20:55-21:00)進行,集合競價前4分鐘為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在無連續(xù)交易階段的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在日盤開市前5分鐘內(08:55-09:00)進行。未開設連續(xù)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日盤交易時段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


從2023年5月26日開始,對于開設連續(xù)交易的品種增加日盤集合競價,在有連續(xù)交易階段的交易日,每個合約有兩次集合競價。在夜盤連續(xù)交易后日盤開始前的08:55至08:59之間,客戶可以報單、撤單。夜盤連續(xù)交易未成交的報單如在日盤集合競價報單階段(08:55至08:59)未撤單,將進入集合競價撮合階段(08:59至09:00)。


為什么增加日盤集合競價?


對于增加原因,交易所指出,增加日盤集合競價是交易所優(yōu)化交易機制的舉措,將促進日盤開始交易的價格更加公允,同時降低夜盤結束至日盤開始期間商品價格波動對未成交報單造成的沖擊,有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性。根據(jù)交易所的修訂內容,夜盤交易中的未成交申報單,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間取消。


一家期貨公司業(yè)內人士表示,此前,交易者在參與夜盤品種交易時,可能出現(xiàn)夜盤結束后外部環(huán)境變化導致一定的隔夜行情波動,個別交易者在日盤開盤前會因來不及撤單而面臨損失風險。為此,相關市場人士呼吁交易所為交易者增加日盤前的報撤單機會。


此次,3家商品交易所夜盤交易品種增加日盤集合競價后,夜盤交易階段未成交的申報單將自動參與日盤集合競價,交易者也可以在日盤集合競價的報單階段,對夜盤交易階段未成交的申報單進行撤單。這是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指導下,交易所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優(yōu)化完善交易機制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提升期貨合約價格連續(xù)性,減少價格跳空,更好地維護期貨市場公平性和平穩(wěn)運行態(tài)勢,切實保障廣大交易者利益。


日盤集合競價的撮合原則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


根據(jù)公告內容來看,日盤集合競價的撮合原則和現(xiàn)有的開盤集合競價的撮合原則一致。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jù)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日盤集合競價中的未成交申報單自動參與之后的競價交易。


業(yè)內人士提醒,隨著相關品種合約增加日盤集合競價后,由于增加了一次集合競價,日盤交易時間相應地將有一定的調整變化,交易者要根據(jù)最新的交易時間做好交易安排。

責編:王璐璐

校對: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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